货运司机和他运输的价值50多万元的货物一起失踪了。连日来,货运部老板为寻找司机、追回损失,曾向武汉多个公安部门报案,均被告知不该他们受理。
据黄先生介绍,他在汉口古田四路开了家货运部,并买了一辆厢式货车。9月3日,他通过一家择业市场,聘请武汉人陈某当司机。本月21日晚,陈某和另一司机何某一同开车送货到长沙,22日,2人在长沙装了一车某知名公司的品牌化妆品和日用品返汉,货物价值50多万元。23日清晨5时许,货车开至武昌徐东平价仓库,陈某称他一个人去卸货,让何某回家休息,何某便下了车。
直至23日傍晚,陈某仍未返回,其手机也已关机。黄先生和何某一起赶到徐东平价,发现陈某根本没有卸货。当晚,两人向货运部所在的长丰派出所报案,该所称事发地不在该派出所辖区,没有受理。24日凌晨3时许,2人又赶到洪山区徐东派出所报案,该所也只做了询问笔录,没有正式立案。
24日上午,黄先生找到陈某家中,发现他没有回家。再次拨打陈某电话,终于接通,陈某称,他出了点事情,不方便说话,货车停在老武黄公路收费站外一个加油站里。黄先生马上赶去,在洪山区花山加油站找到货车,但车门挂锁被撬,货物封签也被撕掉,约13吨重的货物不见踪影。
黄先生当即现场报案,花山派出所出警,随后要他去洪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。到了经侦大队,对方又告知,此事应由货主在长沙报案,他们可协助调查。
黄先生说,几天来,他多次到陈某家守候,均未见到陈某,其电话也已停机。失踪的货物是长沙一家物流公司委托他运输的,对方要求他赔偿损失,但他根本没有赔偿能力。
昨日下午,记者陪同黄先生来到武汉市公安局信访办。工作人员受理了黄先生的投诉,表示向领导反映后再作答复。
随后,记者又和黄先生来到硚口公安分局经侦大队。相关负责人解释,陈某的行为属于侵占,但因货物不是黄先生的,他不是直接受害人。按程序,应由货主在长沙报案,如长沙警方需要武汉警方协查,他们将予以配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