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物价局等部门最近联合制定了《广东省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方案》,公开征求意见。按照方案,广东公布的0#柴油(Ⅲ)最高零售价达到或超过
基数价格0.8元/升的整数倍时,启动油运联动。
按照方案,建立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,是为了合理分摊成品油价格上涨造成道路客运成本增支的费用,化解油价运价矛盾。坚持“同向联动、合理分担、到基即停”的原则,确定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涨跌作“同向调整”,油价回到或低于基数价格时,终止油运联动。
据介绍,以2009年燃油税改革以来(1月15日至11月10日)0#柴油(Ⅲ)八次调整广东公布最高零售价的均值5.73元/升作为基数价格,在基数价格的基础上,当广东公布的0#柴油(Ⅲ)最高零售价达到或超过基数价格0.8元/升的整数倍时,启动油运联动。最高零售价每上调0.8元/升,道路客运票价加收0.01元/人·公里的燃油附加费;反之相应降低。当最高零售价低于6.53元/升时,终止油运联动,取消燃油附加费。
据悉,燃油附加费=旅客运输计费里程×(启动倍数×0.01元/人·公里);其中,启动倍数=(最高零售价-基数价格)÷0.8元/升的商按舍去小数的原则进整,燃油附加费尾数进整按客运票价计算方法执行。
凡燃油附加费调整前已预售的班车客票,不再按实行燃油附加费调整补(退)差额。